江苏农商行招聘网www.jsnshzp.com发布2022江苏农商行招聘考试笔试法律常识(51)
甲对其儿子乙说,若乙考上大学,甲将给乙买一台电脑。甲对乙的行为属于:
A.附期限法律行为 B.附条件法律行为
C.附义务法律行为 D.附权利法律行为
【答案】B。解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甲对儿子的允诺实际上是将某一条件的成就作为法律行为效力发生的根据,因此B选项正确。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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